近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浙江“12·30”案等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这5起案件分别为:
浙江“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2020年12月,浙江公安机关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线索开展集中研判,深挖出一个盘踞在柬埔寨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在境外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现已打掉诈骗窝点并抓获关联犯罪人员400余名,涉案金额达1.5亿余元。
福建“4·9”电信网络诈骗案。2021年4月,福建公安机关从本省人员偷渡案件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先后在东南亚一些国家设置窝点,对我国公民实施虚假投资理财、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现已打掉诈骗窝点并抓获关联犯罪人员80余名,涉案金额达6000万余元。
河南“6·20”电信网络诈骗案。2021年6月,河南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报案线索,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2019年2月至2021年7月,该诈骗集团先后在缅北地区多处设置窝点对我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现已打掉诈骗窝点并抓获关联犯罪人员100余名,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
湖南“8·7”电信网络诈骗案。2021年8月,湖南公安机关从“断卡”行动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以及一个在省内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多次组织人员偷渡到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并在境外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该贩卡团伙长期组织境内人员非法买卖银行卡。现已打掉诈骗窝点并抓获贩卡团伙人员70余名,涉案金额达3000万余元。
重庆“6·15”电信网络诈骗案。2021年6月,重庆公安机关在核查有关案件线索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先后在缅甸等地,通过设立虚假投资交易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现已打掉诈骗窝点并抓获关联犯罪人员100余名,涉案金额达1.2亿余元。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坚持境内境外、网上网下一起打,重点抓捕、严厉打击犯罪集团的幕后“金主”和骨干分子,尤其是推动境外涉诈在逃人员通缉、引渡、遣返工作;全面惩处为犯罪集团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违法犯罪团伙,坚决铲除犯罪窝点,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同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案件督办全过程,深入彻查资金流向,依法及时冻结、追缴涉诈资金,扣押处置涉案财物,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尽最大努力以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来源:《法治日报》,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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