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你自己写的欠条,看你还怎么赖……”调解室内,双方争执不下。
向某等5人是石狮某纸制品加工厂的员工,离职后仍有部分工资和奖金未拿到,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加工厂需支付5人剩余工资款及奖金共17万余元,加工厂不服仲裁便起诉至法院。案件流转至祥芝法庭驻庭调解员林炳新处。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老林邀请加工厂所在村委会的村干部参与调解,分别从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的现实困难等角度向双方释法说理。最终加工厂与向某等5人达成一致意见,加工厂一次性支付了剩余工资款。
石狮法院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思路、新举措,结合乡风民俗,充分吸纳“厝仔大爷”“老乡调解”、老人会、宗亲联谊会等民间组织力量,广泛吸收村干部、老党员、老船长、社会乡贤等组成义务调解员队伍,注重将永宁“邻里井”、凤里“宽仁文化”、祥芝“渔港文化”等传统地域文化引入调解过程,构建具有闽南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做到以当地文化提升认同程度、以传统美德消解对立情绪、以群众语言做好思想工作、以地缘优势促成矛盾化解。